物联网产业企业补贴汇编!瑶海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产业政策奖励补贴申报材料、申报条件
瑶海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产业政策奖励补贴(依据往年政策改编,具体政策以政策文件为准)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微信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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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政策中“奖励”项目,应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一年时间内,并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2日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3月22日17:30。
二、申报主体
原则上必须是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瑶海区,且在瑶海区持续经营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与2022年瑶海区扶持政策不再重复申报)奖补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政策条款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三、申报审核程序
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及属地意见后),报送至各政策执行部门。联合审查小组按照要求开展联合会审。会审情况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研究结果在瑶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瑶海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申报项目、核定金额等。
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在收到区政府批准文件后,将政策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
五、其他说明
(一)申报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2022年须未发生下列情况:
(1)企业当年存在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重大问题的;
(2)企业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劳资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并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
(3)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撤销的;
(4)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5)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企业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或存在违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申报区级不同类型政策奖补。
一、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高质量发展政策
第1条、第3条、第8-12条申报通用材料: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瑶海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补资金申请表;瑶海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承诺书;其他材料按照各条款要求。
第5条、第7条申报通用材料: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项目申报书(系统导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诺书;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一)政策第1条: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领域世界500强、国内行业5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企业在瑶海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投资区域总部或生产研发中心的,自项目启动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条件: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领域世界500强、国内行业5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企业在瑶海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建设区域总部或生产研发中心的。
申报材料:
1、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领域世界500强、国内行业5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企业证明材料;
2、瑶海区相关职能部门立项文件;
3、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自项目启动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相关经费投入明细、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政策第2条:支持企业主办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产业领域内的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经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后一次性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最高2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经区级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企业承办或参与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产业领域内的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
申报材料:
1、经主管部门备案材料;
2、活动承办、参展情况相关材料;
3、活动相关费用票据(原件需送区经信局审核)。
(三)政策第3条:对于入驻瑶海区产业平台(合肥物联网产业园、瑶海都市科技园、安徽尚荣大健康产业园)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平台、信息交易服务平台类项目,经认定为市级以上的,连续三年给予2000平方米以下(超过2000平方米的,按20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未享受“一事一议”政策,并认定为市级以上入驻瑶海区产业平台(合肥物联网产业园、瑶海都市科技园、安徽尚荣大健康产业园)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平台、信息交易服务平台类项目。
申报材料:
1、当年新认定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平台、信息交易服务平台类项目市级以上认定文件;
2、入驻合肥物联网产业园、瑶海都市科技园、安徽尚荣大健康产业园的入驻协议及租赁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政策第5条: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新一代信息(物联网)技术企业(不与区内同类型政策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五)政策第6条: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企业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条件:当年新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材料:
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六)政策第7条: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企业吸纳先进技术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申报条件:在瑶海区注册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企业,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网上登记认定的吸纳方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类合同),依据年度安徽省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中吸纳方技术合同交易额,进行奖补(不与区内同类型政策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1、已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明细表;
2、登记机构所出具的吸纳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及技术合同复印件;
3、银行支付凭证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七)政策第8条: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资质能力建设。
申报条件:当年首次获得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认证、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信息安全相关资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申报材料:
当年新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八)政策第9条: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
申报条件: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全国“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企业;当年新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已评定的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转型升级对标诊断。(省市区不重复奖补)
申报材料:
1、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2、开展对标诊断的企业需提供经瑶海区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的材料;
3、对标诊断相关费用明细、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九)政策第10条:加大对5G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
申报条件:承担国家5G通信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申报材料:
1、《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相关经费投入明细、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政策第11条:支持软件企业围绕云VR/AR、车联网、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无线医疗、无线家庭娱乐、联网无人机、社交网络、个人AI辅助、智慧城市等场景应用。
申报条件:重点是运用5G技术在云VR/AR、车联网、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无线医疗、无线家庭娱乐、联网无人机、社交网络、个人AI辅助、智慧城市等领域开展融合应用示范;获得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并授牌,示范项目投资主体(非政府投资项目)购置人工智能企业技术、产品及服务等且购置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企业研发适应该领域的软硬一体终端产品。
申报材料:
购置人工智能企业技术、产品及服务等且购置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
1、应用示范项目证明材料;
2、购置的技术、产品或服务清单、购置合同、银行划款凭证及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企业研发适应该领域的软硬一体终端产品
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及银行收款凭证等)、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软件产品检测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十一)政策第12条:支持重点5G产业应用。
申报条件:新获得国家级或者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的企业。
申报材料:
相关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温馨提示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由执行部门立即追回,三年内取消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资格,并列入瑶海区诚信体系黑名单,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政策体系中不受区级贡献限制的条款说明:第2、8、9、10、11、12条政策兑现不受企业区级贡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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