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湖南省第二批创新型县(市、区)申报条件时间解读
湖南省第二批创新型县(市、区)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
2.申报县(市、区)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定位,在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科技支撑生态文明或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中选择一个建设主题,编制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方案。
3.申报县(市、区)有科学合理的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规划,创新投入、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创新绩效等创新型县(市、区)培育建设指标排名本市州前列。
湖南省第二批创新型县(市、区)申报程序
1.县(市、区)人民政府向所在市州科技局提出申请。
2.市州科技局对拟申报的县(市、区)进行初评、筛选,择优报市州人民政府。
3.市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出具推荐函向省科技厅推荐。各市州限额推荐,具体名额附后。
湖南省第二批创新型县(市、区)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1.在线报送的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申报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12日。
3.市州科技局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市州推荐函和创新型县(市、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并提供全部材料的电子版)。
湖南省第二批创新型县(市、区)其他事项
1.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推荐的创新型县(市、区)进行咨询评议和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创新型县(市、区)指标体系数据填报年限为2020年和2021年。
3.创新型县(市、区)申报佐证材料,请严格按照《湖南省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数据采集表》(附件2)指标体系和指标说明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对应的资料。
4.已申报第二批国家级创新型县(市)的不再申报省级创新型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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