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看懂池州市双软认定(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的流程、费用和税收优惠
池州市的软件型企业一般都要办理双软认定,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认定。下面来看看池州市双软认定的流程、费用和税收优惠政策,池州市有想要申请双软认定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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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双软认定的流程
1、企业自愿申请:登陆省软协网站 首页的“双软评估申报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申报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按照要求填写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附件,等待审核,审批通过后交纳评估费用。
2、受理评审:评估机构每月10日前正式受理的材料当月完成评审,10日后受理的材料将自动转入下月评审。对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的申报材料,进行反馈,要求进一步完善补充;对不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不予受理;对材料齐全、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出具《软件企业评估意见》。
3、专家评估:评审机构组织行业、财务等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报告。
4、公布:每月20日前将通过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的名单在省软协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省软协网站和中国软件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评估结果。
5、发证:通过评估的企业到省软协领取《软件企业评估证书》及《软件产品评估证书》。
池州市双软认定的费用
1、软件著作权证书:国家收费1000元
2、软件产品测试:按单个模块计算
3、软件产品登记:按件收费
4、软件企业证书:费用要咨询
5、代理机构费用,不同机构的收费不一样,具体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池州市双软认定的税收优惠
1、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或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其中第三到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征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4、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鼓励软件企业通过GB/T190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CMM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凡通过CMM-4级以上国际资质认证的,市外贸发展基金给予支持。
7、设立软件企业孵化器。对于进入孵化器的新创软件企业,政府在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奖金补贴。
8、企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9、设立企业研发资金补贴奖励,重点对软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扶持。
关于池州市双软认定,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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