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县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好我县相关企业认真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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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度我县高企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3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3日。
二、申报对象
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目前注册所在地在长沙县或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企业。
三、申报资料受理
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交长沙县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1204办公室(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商务楼十二楼北),《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邮箱,并备注好公司名称。
四、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二)注册登记
为进一步做好市(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工作,本年度高企申报工作可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和“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两种途径申报。
1.登录方式:企业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或直接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账号(注册无先后顺序要求,密码可单独设置,已注册的企业不用重复注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企业,可按照系统提示找回信息)。
2.“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账号审核:县(市)科技局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
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审核后予以通过。企业填写信息注册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1.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企业登录“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检查无误后通过网络系统于申报截止日前提交。
2.书面申报材料提交。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
报截止日前(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3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3日)向长沙县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长沙县政务中心商务楼十二楼1204室)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第一批逾期提交将自动划入第二批次申报。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高企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首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然后在线打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最后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四)核实初审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长沙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县(含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企业现场核实和申报材料初审工作。长沙县科学技术局按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核实初审,统一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认定办;《长沙县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盖章纸质件及电子版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五、评审报备
2023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由省认定办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省认定办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拟认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高企申报认定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指导相关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申报工作。(二)所有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申报企业均应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以便享受有关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三)企业务必真实、有效提供相关认定申请材料,对于申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上报省认定办,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五)企业报送的纸质装订材料封面为系统导出的申报书首页,须标注页码,书脊按顺序上面写所属技术领域,中间写企业名称和申报年度,下面写册数和长沙县或长沙经开区。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六)市(县)科技局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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