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企业“规模倍增”补贴奖励及申请条件对象说明
关于长沙经开区企业“规模倍增”补贴奖励及申请条件对象等内容整理如下,此次项目申请具体是怎样的?产值首次突破2亿元、5亿元、10亿元、25亿元、50亿元、75亿元、1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且企业年产值同比增速达到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或主要经营团队(董事长、总经理及企业指定的有突出贡献人员)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奖励!更多详情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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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企业“规模倍增”申请条件对象
(一)工商注册、实际经营和财税户管均在园区范围内的企业。
(二)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支持对象还包括在园区范围内有实体办公场所并实际运营的创新创业载体和从事供应链服务的企业及社会组织。
园区财政安排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用于本政策的相关支持事项。
长沙经开区企业“规模倍增”申请补贴奖励
(一)对2021年起年产值首次突破2亿元、5亿元、10亿元、25亿元、50亿元、75亿元、1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且企业年产值同比增速达到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或主要经营团队(董事长、总经理及企业指定的有突出贡献人员)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企业当年新增缴纳税收园区留成部分(如遇享受国家特殊税收政策的除外)。对本政策实施之日起年产值已突破100亿元的企业,年产值比上年度每提升20%增加奖励50万元,政策执行期内当年度年产值增速低于20%的下年度不予奖励,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二)对年产值过1亿元且实际缴纳税收过500万元,并承诺自申报年度起三年内年产值、实际缴纳税收能实现累计倍增的企业,在企业兑现承诺后,按照企业税收增量园区留成部分的50%予以等额奖补,单个企业本条款最高奖补500万元。
(三)对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且上年度年产值增速超过20%、当年度年产值增速超过25%的企业,下年度给予企业或主要经营团队(董事长、总经理及企业指定的有突出贡献人员)600万元稳产奖励,最长奖励三年。本条款与第一条(一)当年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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