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奖励!第十四届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条件、程序、材料和16市推荐名额
第十四届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开始啦,表彰分江淮杰出工匠和安徽省技能大奖两项,会给予荣誉证书和最高20万的奖励。下面来详细瞅瞅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条件、程序、材料和16市推荐名额,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有想要申报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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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奖励
1、江淮杰出工匠和安徽省技能大奖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并颁发荣誉证书。
2、分别给予江淮杰出工匠和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每人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表扬对象
表彰分江淮杰出工匠和安徽省技能大奖两项,对象为我省各行各业生产服务一线技术工人。表扬分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突出贡献单位对象为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省级赛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等;突出贡献个人对象为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
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表扬名额
本次共评选表彰第三届江淮杰出工匠30名,第七届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表扬一批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
(一)江淮杰出工匠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每个设区的市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各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省国资委从省属企业职工中推荐不超过15名候选人。
(二)安徽省技能大奖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实行等额评选。设区的市共推荐62名候选人,省直有关行业部门推荐23名候选人,省国资委从省属企业职工中推荐15名候选人。各地各单位可另外推荐1名后备人选(省国资委可另推荐不超过5名后备人选)。如分配名额出现空缺,可从后备人选中评选产生。
(三)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
各地、各单位可分别推荐候选单位1个、候选个人1名。
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申报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江淮杰出工匠
1.须从事相应职业(工种)15年以上;
2.具备高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技能水平,无证书的高技能人才须由市级人社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下同);
3.系全国技术能手或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或曾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含全国劳动模范等),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省部级表彰奖励荣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等称号之一;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4.近五年尤其近两年在创新创造、带徒传技、技能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方面取得新的重大业绩;
5.我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经申报可直接认定为江淮杰出工匠。
(三)安徽省技能大奖
1.须从事相应职业(工种)10年以上;
2.具备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技能水平);
3.曾获得市级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首席技师或省级以上行业技术能手等称号之一;或曾获得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工艺美术大师等荣誉之一;或曾获得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称号之一;或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近五年尤其近两年在创新创造、带徒传技、技能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方面取得新的突出业绩。
(四)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优先推荐技工大省、技工强省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
(五)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
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贡献。优先推荐技工大省、技工强省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个人。
(六)其他条件
1.申报人员在省外获得相关荣誉或称号,须在我省工作满2年且取得新的业绩,方可按规定申报;
2.具有超高技能和精湛技艺,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特别重大突出贡献的,可不受资历限制破格申报安徽省技能大奖。
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企业、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组织开展遴选申报推荐工作。各市、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有关单位选择唯一渠道进行申报,多头申报的候选人将作无效申报处理。已经获得安徽省技能大奖称号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称号。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原则,适当向妇女和少数民族、乡村振兴攻坚区、民营企业以及我省十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的决定》精神,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芜湖、蚌埠片区可单独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工作(也可委托所在市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推荐名额包含在所在地市推荐名额内,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和组织实施方式,由片区管委会与所在地市级人社部门协商确定。
(二)初审初评。各市、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本市、本行业高技能人才评审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初评,产生拟推荐的候(备)选单位和个人并分别进行优先排序,按规定公示后报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办公室。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时,要主动与推荐单位所在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告知受理情况,避免申报单位和人员多头申报、重复上会评审。
(三)审核评审。经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办公室复核后,提交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产生拟表彰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四)表彰表扬。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表彰表扬。
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材料报送
(一)材料目录。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向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办公室报送的材料有:
1.推荐函(模板见附件2);
2.表彰表扬项目候选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3—5);
3.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表样分别见附件6—9,申报表填写说明见附件10),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4.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二)报送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附件11)制作上述材料,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完整,填写准确。以上材料公章加盖齐全后,由各市或省直有关部门扫描成pdf版本(须一人一单位一档,一项目一档),统一于2023年7月31日前打包发至,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版材料由各推荐单位留存备查,无需报送。本文附件不随文印发,可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告”栏下载。
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时间安排
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入临时工作群,填写《第十四届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12),于2023年6月16日前反馈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办公室。在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1:表彰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地区 或部门 |
杰出工匠 推荐名额 |
技能大奖 推荐名额 |
推荐地区 或部门 |
杰出工匠 推荐名额 |
技能大奖 推荐名额 |
合肥 |
3 |
14 |
省交通运输厅 |
1 |
1 |
淮北 |
3 |
3 |
省农业农村厅 |
1 |
1 |
亳州 |
3 |
4 |
省水利厅 |
1 |
1 |
宿州 |
3 |
4 |
省文化旅游厅 |
1 |
1 |
蚌埠 |
3 |
5 |
省卫生健康委 |
1 |
1 |
阜阳 |
3 |
4 |
省应急厅 |
1 |
1 |
淮南 |
3 |
3 |
省国资委 |
15 |
15 |
滁州 |
3 |
2 |
省市场监管局 |
1 |
1 |
六安 |
3 |
3 |
省广播电视局 |
1 |
1 |
马鞍山 |
3 |
3 |
省新闻出版局 |
1 |
1 |
芜湖 |
3 |
6 |
省体育局 |
1 |
1 |
宣城 |
3 |
2 |
省林业局 |
1 |
1 |
铜陵 |
3 |
2 |
省粮食和储备局 |
1 |
1 |
池州 |
3 |
2 |
省地矿局 |
1 |
1 |
安庆 |
3 |
3 |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 |
1 |
1 |
黄山 |
3 |
2 |
省煤田地质局 |
1 |
1 |
省经信厅 |
1 |
2 |
省烟草专卖局 |
1 |
1 |
省民政厅 |
1 |
1 |
省军民融合办 |
1 |
1 |
省自然资源厅 |
1 |
1 |
省邮政管理局 |
1 |
1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1 |
1 |
合计 |
85 |
100 |
附件10:申报表填写说明
1.“年龄”栏填写按照身份证出生年份计算的周岁年龄。
2.“政治面貌”栏应按国标填写,如: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
3.“文化程度”栏填写最终学历,如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中、初中、小学。
4.“工种岗位”栏填写目前实际从事的工种岗位名称。
5.“技能水平”栏填写候选人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的职业(工种)名称及技能等级。如:数控车工高级技师。
6.“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栏填写从事目前所在职业(工种)的年限,以周年计算。
7.“工作单位”栏应填写候选人所在基层单位,要与“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公章一致,务必填写全称。
8.“座机号码”栏填写本人办公室或车间座机电话(填写区号),确保便于与本人取得联系。
9.“申报依据”栏填写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所载的具体哪一条款。如:申报江淮杰出工匠,填写“曾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10.“主要工作经历”栏从进入工作岗位开始填写,起止时间要连续,只写到年和月。
11.“主要学习培训经历”栏从取得的最高学历填起。包括期间参加本单位以及政府部门组织的重要继续教育和技能研修培训。
12.“何年获得何种荣誉”栏需填写市级政府以上及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与技能人才密切相关的荣誉,按照荣誉层次(国家级、省级)由高到低(同一荣誉层次按取得荣誉时间由近及远)排列。
13.“近五年取得的创新成果和专利情况”栏按时间由近及远填写,并依次注明时间、成果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等。此栏包括取得的科技进步、创新成果等奖项,请勿将此类奖项在“何年获得何种荣誉”栏中填写。如以单位名义参评获奖,需补充相关说明,说明候选人在项目中起到的具体作用。
14.“有何技术特长、绝招绝技或突出贡献”栏填写除“近五年取得的创新成果和专利情况”栏填写内容外,其他绝招绝技或突出贡献情况。
15.“本(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候选人所在基层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其行政公章。其中,签署意见须写明“所申报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真实准确,且通过单一渠道申报”。
16.“市评审委员会或省直主管部门意见”栏按申报隶属关系,由属地市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附件11: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
推荐函模板见附件2,须由各市、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向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办公室出具。
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5,可作为推荐函的附件一并上报。
二、申报表
根据申报项目,填写《江淮杰出工匠申报表》、《安徽省技能大奖申报表》《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盖好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三、候选人事迹材料
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候选人事迹材料篇幅分别控制在1500字、1200字以内。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控制在1000字以内。
涉及个人的,着重突出候选人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候选人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以及曾获得的主要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涉及单位的,着重突出候选单位在参与技工大省、技工强省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
四、证明材料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2.候选人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3.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4.候选人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要求整洁、清晰。
关于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评选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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